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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企业员工股权激励方法

信息来源:凯发.com 发布时间:2025-01-02 16:09:33


  在经历了经济高速发展期之后,新环境的竞争压力、激励机制的缺失与人才的流失使得连锁企业的经营普遍愈加艰难。

  与此同时,一批企业在股权理念的引领下,门店扩张速度与经营质量明显提升,逐渐迈向行业的细分寡头。

  股权时代已然来临,在新常态下,它驱动着连锁企业的壮大,也加速着行业的洗牌。

  连锁企业经常将连锁店面的数量作为一项重要的发展指标,一旦连锁门店在数量上发生递减时,企业的经营者便会下意识地将其原因外部化,如经营成本增加,人才流动性大,同业竞争加大等等。

  为了留住诸如店长等方面的核心人才,连锁企业实施并完善激励机制显得很关键,而股权激励是其中一种非常适宜的激励机制,我们结合多年股改的咨询经验,在此推荐给大家,并与其它几种与股权相关的激励机制做比较分析,以供大家参考。

  一类:是少数的元老级人员和核心管理人员,比如与创始人一起建立WF的人员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几大中心的总监;

  具体针对少数的元老级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心总监,激励方案设计给予期权激励与实股激励并行方式,自然这个实股的给予是有限制性条件的。

  但是无论是固定比例承包法还是固定金额承包法都存在其固有的弊端,承包激励法的缺点在于:

  (2)易造成激励对象与非激励对象收入分配上的矛盾;在激励对象选择方面也缺乏科学谨慎考核机制。

  超额激励法在连锁门店企业的应用主要得益于它与公司发展的各项指标相互结合,使得人、责、利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与公司利益捆绑。

  另外,超额激励仍然没有摆脱承包激励法“负盈不负亏”的弊端,也没有将真正意义上的“股权”运用到激励系统中来。

  股权激励法特点在于激励与约束具有较强的对称性,被选中的激励对象在获得经营权、收益权和分配权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风险,这样连锁门经营状况与激励对象的利益被捆绑在一起,长期利益趋同。

  其次,激励对象的主人翁意识可以被充分调动,这种主人翁尤其体现在新店和止损店的拓展方面,不仅能满足连锁门店的短期需求,而且激励对象一旦达到行权要求就会形成标杆效益,从而带动内部人员争相效仿。在避免了人才出逃创业的同时还能吸引外部小型竞争对手“带枪投靠”。

  投资合资法是需要员工按照门店投资金额大小同比例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原则上出资不可撤回。这种合资激励法的优点是组织程度上形成某些特定的程度的互动性,内部管理市场化,店面人力资源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转化成为了资本缓解金钱上的压力,在激励程度与约束力上升的同时使激励对象与连锁门形成命运共同体,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

  (1)工商注册变更导致公司的股权构架发生明显的变化,产生原有股东存在控制权风险,且股权退出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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