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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调查处心积虑的“招转培”圈套与被围猎的青年求职者

信息来源:凯发.com 发布时间:2024-12-19 11:05:25


  今年7月以来,华商报先后报道了塘岩摄影公司、靖联佳诚电子公司、阳光雨化妆品公司的“招转培”问题。近期,华商报新闻热线又接不少市民投诉遭遇“招转培”“培训贷”,经梳理发现,发出面试邀请的公司涉及模特、摄影、美容、维修、计算机等多个行业,但“套路”都如出一辙。

  市民焦女士2013年前后毕业,后一直在外地上班。2019年下半年,她回到西安,计划转行。10月,她通过“58同城”投简历,后西安阳光雨化妆品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雨公司)人事邀请她前去面试,称招聘美容师、美容师助理等岗位。人事人员告诉焦女士,不会可以学,薪资保底3000元,转正后6000元至10000元。

  10月21日,焦女士如约参加面试,阳光雨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交流后,对方称她“没有基础要先进行培训,后期让她去旗下店铺工作”。焦女士说,包吃包住,工资还高,她心动了。隔天,阳光雨公司人员给她了多个培训方案,“对方说,学习是收费的,后期从工资划走可以。”10月26日,她通过西安慧联佰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校企服”网贷平台贷款6780元,分12期还款,“参加的是纹绣和皮肤管理培训。”

  “我觉得公司肯定是为我考虑的,所以没想太多。”焦女士说,她还没学完“纹绣和皮肤管理”,工作人员又找她谈话,先是各种关心,后称“单一的技能收入肯定不高”,然后介绍参加化妆品培训的各种好处,让她参加培训。11月11日,她分14期贷款6400元左右,购买了化妆品培训。没多久,工作人员再次找她谈话,同样的关心,同样的“合理建议”,同样的推荐。12月中旬,她又分13期贷款3200元左右参加美甲美睫培训。

  “经过疫情,我的积蓄渐渐花的所剩无几,培训却没完没了,我认识到,我是找工作的,却陷入了没完没了的贷款培训。”焦女士说,2020年4月,阳光雨公司又以同样的方式让她参加“美体”培训,并称不学的话不好安排工作,她拒绝了。她要求阳光雨按照承诺给她安排旗下门店上班,却发现所谓的旗下门店都是合作单位,“合作单位说,他们人员饱和,没要我,我认识到被骗了。”她曾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无人受理;联合多位学员向警方报案,警方说是合同纠纷,“我前后被套路了17000余元,这笔钱直到2021年才还完……”

  甘肃人陈蕊(化名)今年19岁,去年中专毕业。今年5月底,陈蕊想做一名美容店学徒,便来西安找工作。6月初,她在58同城联系到阳光雨公司人事,并接受面试邀请。6月7日,她如约前往公司面试,人事称,公司实力很强,旗下门店很多;还讲做美容师工作前途很好,工资很高,担她需要参加岗前培训,还称只要参加培训,下店工资就能到1万元左右。她同意参训,对方提出参加培训要掏钱,“我没钱,她让我填资料,然后在‘即分期’平台贷款7800元。”

  “培训期过半,人事的话又变了,说下店只能拿两三千元。”陈蕊说,考虑到两三千元不够她的花销,7月初,她计划做兼职模特。通过58同城,她联系到西安塘岩摄影服务有限公司,人事承诺“公司直招,没有中介费、押金”。前往面试时,人事称她无经验,入职需要交培训费,她直言没钱,人事先建议她找亲属和朋友借款,然后又建议她贷款,“一来二去,我晕晕乎乎通过‘倍好付’平台贷款3000余元。”当晚,她意识到不对提出退款,但对方不理睬。后华商报记者正常采访后,莲湖区政府帮她解决了“培训贷”问题。

  7月下旬,阳光雨公司的培训结束,陈蕊发现,公司当初承诺的旗下门店,几乎都是合作方。她结合在塘岩摄影的经历,和学员们进行讨论,发现大家遇到的“套路”如出一辙,遂开始找阳光雨公司维权,但始终没有结果。

  谈及两次“培训贷”,陈蕊说,她来不到3个月,身上带的2万余元都花完了。期间通过58同城面试了很多工作,有美容师助理、模特、图书管理员、超市店员等,这一些企业前期沟通时都表示不收费,让去面试,到公司后收钱,“我感觉,在西安干啥都要掏钱……”家人让她回家,但她还想闯荡一下,“我不想留在西安了,想去别的城市再试试。”

  雷山(化名)是宁夏人,今年22岁,5年前中专毕业,此前一直从事家电维修工作。雷山说,今年初,因为疫情严重,单干家电维修生意不好,所以想找个稳定工作。今年4月下旬,他通过58同城投了份关于家电维修的简历,西安靖联佳诚电子公司人事联系到他,称招聘电子科技类产品售后工程师,管住,实习期每月4500元,转正后每月5500元加提成,不封顶,“通过面试就直接入职。我说有些电子设备不会修,对方说可以交给同事修,或者老员工带。”

  5月23日,雷山按照靖联佳诚电子公司人事的要求,来到西安小寨东路国贸大厦28楼面试。雷山说,面试很快就通过了,人事带他前往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地铁口附近的鹏博大厦14层,称他在那里工作。一名工作人员将他带至小房间内,称工作前程很好,让他签了入职申请,“工作人员说,有个培训,让我过去。”5月24日,公司又让他签培训及就业推荐协议,“我不懂这个,所以按照对方的要求签字。”后公司给他办理了18800元“雨花贷”,分24期,每期近1000元。

  “我认为自身是入职状态。”雷山说,7月初,培训结束,公司让他回家等着。7月16日,公司将他带至一手机维修点,让在此工作。7月18日,该维修点工作人员称,他在靖佳培训学校学的所有东西都没用,让从学徒开始干,“学徒每月500元,不管吃住。”

  “贷款每月近1000元,结果不管吃住,每月只有500元,根本没办法接受。”雷山说,他当即去找靖佳培训学校,但对方从未回复过,“从最初面试入职的4500元起步,管住,到后来的500元每月,不管吃住,两个条件天壤之别,我感觉被骗了。”

  因为没办法找到比较合适的工作,雷山重新再回到了宁夏老家,找了份设备管理的工作。雷山说,“如今我每月3000元工资,每月背上了近1000元的贷款。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啥时候是个头。”

  记者暗访:“招转培”过程中的线日起,华商报记者以应聘者身份向58同城投放多份简历,随后多家公司发来面试邀请。记者随即开展暗访。

  8月12日,记者在“58同城”先后收到昆明雅施兰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成都特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成都花想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的面试邀请,前两家公司给出的人事微信号为同一个;三家公司给出的面试地点相同。

  另外,查询显示,昆明雅施兰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成都特彩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成都花想容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与成都米图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无关联。但三家公司背后除大股东占比70%股权外,均由刘某莲占比30%股权。记者发现,刘某莲共在45家公司有任职信息,这一些企业绝大多数为婚纱摄影、文化传媒公司,公司基本分布昆明、西安、成都三地。

  8月16日,一名自称网络公司人事的工作人员邀请记者面试互联网相关的职业,记者添加了该人事微信。

  暗访三:邀请面试的3家公司给出同一面试地址,入职被告知需交近4000元培训费

  8月12日,记者先后收到陕西艺新卓凡文化有限公司、陕西夏为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洛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面试邀请,3家公司给出了同一面试位置。

  结合十余名采访对象的讲述和实地暗访情况,记者梳理分析发现,在“招转培”环节中,各网络站点平台上的招人公司和现实中的面试公司往往并非一家,其中的利益关系不得而知。另外,应聘者参加的所谓面试,实际面试方均为劳务中介公司或培训学校。

  市民张三今年刚专科毕业,初入社会的他通过58同城平台投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份简历。很快,一家自称企业人事的人联系到他,双方在微信沟通时,人事明确说招聘岗位,并给出实习工资“4000元工资起步,转正工资五六千元起步”“不会没关系,有老员工带”“没有中介费等额外费用”等承诺,张三表现出兴趣后,人事会顺势给出面试定位,邀请对方参加面试,并以面试需要预约为由,叮嘱张三在面试时提前找其预约。

  工作人员让张三一次付清培训费,张三表明了自己没有足够的积蓄。此时,工作人员会让他用第三方平台贷款交学费。张三很犹豫,但工作人员提出可以“先学后还”(即,前一两个月还款金额少,后续正常),或提供“助学补助”(每月1500元至2000元左右)等方案,同时口头称参加培训后,入职的工作薪资待遇会相当的好,还贷不会存在压力。

  问卷调查:118份问卷贷款应聘者近9成曾明确说入职 被贷款的应聘者超7成目前无收入

  8月19日,华商报记者邀请百余名遭遇“招转培”“培训贷”的应聘者进行问卷调查。截至8月20日,共收到118份调查问卷。

  根据问卷基础信息数据显示,年龄数据方面,在118人中,遭遇“招转培”的应聘者年龄集中在18至25岁之间,共85人,占比72%,其中18岁以下的应聘者共7人,占比5.9%;毕业时间数据方面,在118人中,在校生、应届生、毕业三年内的应聘者共86人,占比近73%,均为初次踏入职场或刚踏入职场不久;学历数据方面,118人中仅1人拥有本科学历,其余人均为本科以下学历,占比超99%,其中,高中及以下学历共54人,占比45.8%。

  根据应聘者对面试过程反馈多个方面数据显示,118人中有76.3%的应聘者是通过58同城联系到人事,6.8%是由朋友介绍联系到人事,3.4%是通过Boos直聘联系到人事。其中,106人明确说是面试入职,不是参加培训学习,但结果变成了“招转培”“培训贷”。另外,在118人中,有85人在签协议时,未能仔细阅读协议,108人表示未拿到签过的协议。

  根据贷款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共118人就此项进行了填写。贷款平台方面,其中2人选择了全款付费参加培训,其余均通过第三方平台做了贷款。其中“即分期”平台有43人,“小雨点”平台有27人,“校企服”平台19人,“轻松学”平台11人,“海尔金融消费”平台11人等。收入状况显示,有近74%的贷款者目前没有收入,面临贷款逾期风险。

  8月26日,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科工作人员说,在接到靖联佳诚电子公司、阳光雨公司“招转培”相关投诉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了检查。靖联佳诚电子公司所谓的面试地址,实际是靖佳职业培训学校,属于人社、教育部门管理,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以内。阳光雨公司因为没有培训资质,目前已被责令停业,“此前参加培训的学员方面,我们有调解的职能,但没办法强制要求该公司给所有人退款。”

  以招聘名义邀请应聘者面试,实际却在为培训机构招人,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工作人员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是针对的是商品虚假宣传的监管,如果是招聘、面试之类的,应该属于人社部门处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处置此类问题的法条依据,“一般来说,消费者消费的过程,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范畴;网络上虚假的招聘信息,不在职能范畴内。”

  8月26日,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各行业都有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招转培”从大的方向来看,属于招聘或职业技能培训,而职业技能培训类的问题都属于人社部门的管辖范畴。记者询问,以“邀请面试”为名义,实际却为培训机构招人,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工作人员说,不论遭遇“招转培”的人是被以什么名义叫来,最终目的是不论是职业技能培训还是招聘,这些项目均为人社部门管理,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

  “招转培”是否属于劳动监察、劳动保障范畴?8月25日至26日,华商报记者先后联系了莲湖区人社局、碑林区人社局、雁塔区人社局、西安市人社局。

  8月25日,莲湖区人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近期,他们接到的涉及“招转培”投诉仅塘岩摄影公司一起。针对该问题,莲湖区政府协调各部门,认为该公司可能涉嫌经济犯罪,因此由公安部门牵头,人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对该公司介入调查。他们对“塘岩摄影公司”的调查,仅发现该公司曾出现过一次劳动纠纷,其余均不在管辖范围内。

  8月26日,碑林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靖佳职业培训学校是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批的,察觉缺陷后,就业服务中心方面已在8月中旬要求该培训学校进行整改,要求对涉及人员办理退费。阳光雨公司因不具备培训资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公司做停业整顿,“等他们恢复营业后,我们会对该公司的劳动用人情况做检查。”

  工作人员说,人社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劳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问题,其前提就是建立劳动关系。很多遭遇“招转培”的应聘者,认为去面试就建立了一种劳动关系,但实际只有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才算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招转培’问题,从人社部门来说,不好认定。”面对这样的一种情况,他们往往只能采取加大前期宣传的方式,避免更多的市民落入“招转培”的套路之中。

  工作人员说,“招转培”模式涉嫌“套路贷”,应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置。如果在“招转培”过程中,公司无相关资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可以从行业管理角度介入处置。近年来,“招转培”的模式越来越完善,从法律资质上很难发现有一定的问题,“这应该算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政府有关部门也在不断探索,如何处置此类问题。”

  8月26日,雁塔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说,“招转培”问题很复杂,首先要查看涉事企业的相关手续,如果手续齐全,那么问题将很难界定。此前,他们曾经手过类似的投诉,最终都是由公安机关上手,方才得到了处置,“培训学校有合法手续,我们就不能对人家进行处罚。”另外, 他们假如发现辖区有企业有几率存在“招转培”,就会在企业门口张贴相关的警示海报,对应聘者进行提醒。

  8月26日,西安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从招工角度说,人社部门执法所依据的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是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招转培”看似属于人社部门的管辖范围,但因为应聘者与企业始终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他们难以介入;从培训资质角度说,如果涉嫌“招转培”的公司有办理相关资质,其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由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查实,但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就需要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8月26日,华商报记者以遭遇靖联佳城电子公司“招转培”应聘者的身份,同多名遭遇“招转培”的应聘者,先后向公安碑林分局建设路派出所、公安雁塔分局小寨路派出所报案。

  在建设路派出所,应聘者向民警讲述了遭遇“招转培”的经过。民警说,法律不论应聘者最初目的是否为求职,只要在签订培训协议是知情,且属于自愿,就属于经济纠纷,应去法院通过起诉解决,“字是你们自己签的,手印也是你们自己按的,公司现在不履行培训协议,无法给你们介绍工作,你们可以去法院起诉。”

  在小寨路派出所,应聘者讲述了遭遇“招转培”的经过,民警说,“招转培”无法认定为诈骗,是因为诈骗属于侵财性犯罪。比如,对方以某种承诺交易受害者的钱财,结果对方无法兑现承诺,属于虚构事实、捏造真相。“招转培”的贷款,是发生在明知培训情况下的,公司也按照承诺提供了培训,因此无法构成诈骗,“培训后提供的工作,和当初口头承诺的不符,可能涉嫌民事欺诈。”

  心理专家:“招转培”套路是利用普通求职者弱势心理的一种心理骗局和心理博弈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杜翠红说,在日常的用人招聘、面试求职的过程中,普通求职者和招聘者的心理地位并不平等。相对来说,普通求职者心理处于弱势,存在渴望让招聘者肯定认可自己的心理,而“招转培”是利用这种心理需求来做的一种心理骗局和心理博弈。

  在“招转培”套路的众多案例中,显而易见这些求职者存在以下共同点,符合上述心理健康状态,即:投递简历的工作岗位门槛相比来说较低;本身的条件不太符合求职岗位,比如各个证书等;对某个行业了解不深,但想进入陌生行业;初入职场或进入职场不久;学历、技能水平偏低等特点……但他们都渴望希望获得较高的薪资。因此,他们在求职过程中,往往会将自身的地位摆的极低,更容易全身心的信任对方,并愿意通过改变自身状态来满足对方提出的要求。

  另一方面,“招转培”套路中,招聘者往往处于强势的地位,扮演着引导者的角色,具有较强的“意向性能力”,即读懂他人意图的能力。招聘者会用“更好的职业前景”“建议选择培训”“岗前培训能帮你快速上手”等话术,让求职者感觉应聘者所有的出发点和解决方案都是在现在帮助他的角度考虑,并且照做后会有很高的收益。逐渐地让求职者卸下防备,让求职者的找工作心态变得犹豫。通过引导,让求职者陷入现在的培训费与未来的高工资待遇、机会相比较的心理博弈中,逐渐失去理智,仿佛进入浅催眠的状态。最终,求职者选择心理距离较远的虚渺美好未来,掉入了这场心理陷阱。

  6)经过不断叠加的不合理行为,求职者慢慢意识到不合理,想要终止这个恶性循环,招聘者就会尝试通过心理暗示(如:不继续参加贷款,那么之前承诺的美好未来就没办法实现),尝试让求职者因为沉没成本效应而产生部分逃避心理,继续朝着可能越来越渺茫的未来前进,实现多轮贷款参加培训,直到求职者因没能力继续贷款参加培训,才发现上当受骗。

  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律师王毅说,“招转培”属于近几年南方较为常见的一种诈骗手段,存在“招转培”行为的相关公司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属于严重的违反我国刑事法律的行为。同时,按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细则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较大(五千元)起点的,可以追诉诈骗罪。

  本次案例中,有关公司工作人员以公司名义在各大招聘网站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用“承诺无中介费等”“不会的话有老员工带”等理由诱骗求职者前往参加招聘面试。后由公司面试人员按照一定话术,在明知公司没有实际岗位,也没有能力按照招聘承诺安排就业岗位的情况下,以应聘者无工作经验,需参加培训及参加培训后安排高薪工作或培训结束后即在其推荐的合作公司就业为由,诱骗多名被害人以现金或贷款缴纳培训费。上述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人数众多,数额巨大,已涉嫌构成诈骗罪。因此,有关公司及人员的招聘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社部门及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应对此予以立案查处,如其认为相关行为涉嫌犯罪的,应立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接到被害人举报或控告的,在搜集相关证据后,也能自行立案侦查。

  市民遭遇“招转培”诈骗后,应立即保存证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技术人员,书写并提交投诉和控告材料,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可以录下声音和影像,以方便维权。相关受害者可以联合向人社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控告,并要求依法给予答复。当然,也可以共同委托律师维权。由于涉及受害者众多,影响面广,相关人社部门、公安部门应就此专题调查,并及时将有关调查的最终结果向受害者反馈,并向社会公布。

  “招转培”“培训贷”是典型的刑、民、行交叉案件,受害者应团结起来追究涉案企业刑事责任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东晨说,“招转培”“培训贷”问题已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已有愈演愈烈之势。目前,西安市因“招转培”“培训贷”问题导致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投诉人数不断上涨,其中还有不少是在校的大学生。

  为什么“招转培”“培训贷”有关部门都说不好管?刘东晨说,从法律角度分析,“招转培”“培训贷”纠纷是典型的刑、民、行交叉案件,即其涉及到刑法、民法、行政法三个部门法调整下的法律关系;从受害者遭遇看,用工、培训、贷款等内容涉及劳动管理、教育管理、金融管理、信访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受害者向单一部门反映,效果注定难以令人满意。因此,“招转培”“培训贷”问题容易形成法律关系纠缠不清,责任部门互相推诿,受害者投诉无门的尴尬局面。

  “招转培”属于什么性质?刘东晨说,从形式上看,众多受害者都和涉案单位签订所谓的书面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表面上看似乎是很典型的民事案件,但受害者因为缺乏法律知识等问题,想依法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现实难度较大。从现有的受害人提供的证据资料来看,西安市这些案涉企业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属于严重的违反我国刑事法律的行为。因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目前,从上海、北京等地法院都有类似的判决,从这些刑事判决书来看,此类“招转培”“培训贷”都因诈骗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尽管上述法院对“招转培”“培训贷”类案件有着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认定上的分歧,但对其诈骗行为的认定都是一致的。

  遭遇“招转培”的市民该怎么样维权?刘东晨说,尽管每个受害者遭受的损失或许不大,但由于人数众多,涉案企业因此非法占有的金额相当可观。根据我们国家《刑法》有关法律法规,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很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受害者团结起来,通过追究涉案企业的刑事责任来维权,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2020年12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顾某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王某峰、毛某斌(均另案处理)等人为股东的杭州航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路公司),招募工作人员通过“招转培”模式进行诈骗。通过航路公司市场部人员以杭州知更鸟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杭州双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均为航路、华聘公司股东、员工注册的空壳公司)名义在各大招聘网站发布“无需工作经验、高薪酬、高福利”虚假招聘信息,诱骗求职者前往航路公司参加招聘面试。后由公司面咨部人员按照“话术单”,在明知公司没有实际岗位也没有能力安排就业岗位的情况下,以应聘者无工作经验、需参加培训及参加培训即安排高薪工作或培训结束后即在其集团公司、子公司高薪就业为由,诱骗多名被害人每人以现金或者贷款缴纳培训费用人民币19800元。培训结束后,航路公司以生活补贴或者实习工资名义返还部分被害人每人3000元。目前,已有62名被害人报案,被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05万余元。被告人顾某系航路公司面咨部员工,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15800元。

  经审理查明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一致,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由被告人顾某退出的违法来得到的18000元,按比例发还给各被害人。

  “招转培”模式公司负责人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2020年7月31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倪某虎、于某龙、高某建诈骗一审判决书》显示:

  经审理查明:苏州文博教育策划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倪某虎(以下简称“文博公司”),因“文博公司”单纯招生培训前来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的人员不多,在同案被告人高某建的建议下,于2018年1月15日成立苏州科旭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旭公司”系“文博公司”的子公司),在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期间,以骗取学员培训费为目的,虚构“科旭公司”招聘技术工作岗位,先后在各招聘网站及苏州各人才市场发布虚假招工信息。

  当应聘者投递简历面试时,按照“话术单”现场或打电话给应聘者通知来公司面试,并在面试时虚构完成培训后安排至“科旭公司”或与该公司有合作伙伴关系企业的技术工作岗位入职并可获得相对“高薪”,并虚假承诺完成培训后能够得到工信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就业后前2年每年均可获得政府发放的5000元人才补贴或公司补贴或相关企业补贴、培训费相当于免费等虚假的“招转培”经营模式,诱使应聘者与“文博公司”、“科旭公司”签订工业机器人应用工程师就业保障培训合作协议、服务期协议,骗取应聘者以现金或“宜信贷APP”贷款的方式支付的培训费用。共计骗得22名应聘者人民币31.58万元。

  本院为保护公民私人所有财产某利不受侵犯,依照《中某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倪某虎、于某龙、高某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至五千元;责令被告人倪某虎、于某龙、高某建按其参与的犯罪退赔赃款,分别发还相关被害人;公安机关扣押的物品,犯罪工具予以没收,其余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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